一邊把文章從天空搬過來這,一邊看著每段時期自己不同的反應事件很有趣的事情。新的觀感會取代舊的觀感,看著文章,我想不起來我當初為什麼會覺得他是「誘受」的那種感覺到底是什麼。



  其實這裡的文章我只大約搬了五分之四過來,剩下的五分之一我還是留在天空本家,鎖起來不讓他人看。不搬過來有部份理由是要搬圖,我不喜歡搬圖,還有部份理由是我不喜歡那幾篇文章──那讓我覺得那個不是我的東西,並不是無法重新憶起當時感情,而是徹底覺得那東西「不是我的」。

  我理智的知道那反感理由很好笑,不過就是種獨占慾作祟。

  因為重疊了、跟別人有著相仿感受了,那部份就不會不專屬於我。不是專屬於「我的」東西我就會選擇不要,一直都是如此。搬過來也是,這裡是「屬於我」的地方,把遊戲規則定好、把AT力場開到最大。

  不為了別人,為了我。還有從「我的眼中」所見的那個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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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philemon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