這是別的案例下友人的抱怨對話,不過我覺得很有趣,就拿來當標題了。

  其實本來「喜歡」這件事情就沒所謂條理。  我可以寫下數百個推薦他的理由,但最強最有力的就只有那麼一句話;同樣的我也可以說出一百個我討厭的理由,但最終仍然只有那麼一句話。

  我膚淺,就是喜歡他那張臉。就這麼簡單,音樂炸掉了沒他那顆歐巴頭衝擊性大。我能忍耐新曲但我無法忍耐那顆歐巴頭,還我06年的正妹啊!害我現在要介紹他都得拿06的照片(←朋友說UC裡的正妹可是台灣產不出的特別型正妹呢!),不然就去年的學生照,今年的造型實在是……

  至於膚淺問題,我從來不否認我很膚淺,他那張臉可是帶給我無限歡樂(?)呢!我可是可以驕傲的說我就是膚淺的顏FAN~他的臉比他的曲子重要啦!啦啦啦來咬我啊~!(死)

  好像離題了。

  反正就是,如果萌點可以申論的出來,那麼很多事情就都很好解決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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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philemon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1) 人氣()